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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同席问症把脉 密切配合清除顽疾——固原市、原州区公安检察机关召开刑事案件联席会
2020-11-3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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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时侠联检察长一行调研固原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座谈会讲话精神,有效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切实降低不捕率,11月26日经固原市委政法委同意,召开了固原市、原州区公安、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固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伟茂,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蒲怀礼,原州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曾新富,原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黄浩,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范向文等同志及公检刑事侦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原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黄浩通报了2020年1月至10月份各类刑事案件办理和核心业务数据情况,剖析了造成不捕率虚高的原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办案质效和不捕率虚高的问题进行座谈讨论,一致认为执法理念落后、责任担当不够、执法能力不足,对证据标准和社会危险性的把握、判断不准是造成不捕率虚高的直接原因。会议讨论通过并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李伟茂主任在联席会上传达了自治区检察院时侠联检察长的指示,一是要更新办案理念,指导工作实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也是成功的开始。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所谓理念,就是指导、引领检察人员办好案件的思想、灵魂,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就是与时俱进的践行司法政策和检察政策,摒弃那种认为检察机关只是罪犯的追诉人的简单做法,把“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作为出发点,大力弘扬“求极致”的精神,本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履行好刑事诉讼的主导责任。二是要坚决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切实解决不捕率虚高问题。要坚决贯彻“少捕慎诉”,但是要解决不捕率虚高问题。我们强调的“少捕”理念指的有犯罪事实无社会危险性的可捕不捕。公检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公安侦查取证失败,检察机关也有责任。原州区的问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占不捕率过高,而且该类案件在未取得任何实质性新证据的情况下重复报捕,就是滥用程序、推卸责任、浪费司法资源、侵犯人权。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应将保障人权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始终。三是检察机关要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增强不捕说理性。对一些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犯罪的案件,检察官要提前引导侦查,指明补查侦查方向和提出可操作性的侦查事项,面对面和侦查人员沟通,切实起到引导侦查的作用。对不捕的案件增强说理性,让侦查人员明白检察机关为什么不捕。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李伟茂主任并就贯彻落实时侠联检察长指示时指出,公检两家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机制,共同提高案件质效,使案件不捕率呈现健康的比例。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蒲怀礼就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夯实执法责任、展现执法担当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公安侦查人员重视执法理念的转变,切实增强办案责任,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担当,为一线办案民警打气撑腰,公检两家要密切协作,切实提高案件质效,降低不捕率。

最后,樊百安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参会人员对不捕率虚高提出的分析意见和解决的对策建议。针对下一步工作,他强调指出,一是政治站位要高。两级检察院要认真学习时侠联检察长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具体办案之中,将高质量发展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二是执法理念要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多层次的新要求,公检两家既要严厉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又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产品。三是案件把控要准。新时代对执法办案提出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质效有了更高的需求,要改变以往粗放式、低质量的办案理念,把准每一个案件,以“求极致”态度狠抓办案质效。四是工作措施要实。今天的会议找出了问题,也找准了原因,公检两家要密切配合,针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制定出详细工作措施,精准对标对表一一解决,彻底解决不捕率虚高问题。

   会后,固原市检察院、原州区检察院组织刑检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时侠联检察长指示和樊百安检察长的讲话要求,以本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加强公检两家在刑事案件工作中的沟通与交流、配合与协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效,形成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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